产品别名 |
吊车租赁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,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,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。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(租金)。
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。又称吊车。属于物料搬运机械。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做间歇性运动,即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取料、运移、卸载等动作的相应机构是交替工作的。
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、运行机构、变幅机构、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。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,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,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。
广泛用于港口、车间、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,吊车的用处在与吊装设备、抢险、起重、机械、救援
吊车的种类:A.可移动式:汽车吊、履带吊、行吊等。 B.固定式:码头吊、塔吊、龙门吊等。 吊车这个名称是统一的一个称号。 通常所说的吊车多指汽车吊、履带吊、轮胎吊。
维修保养
吊车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吊车械进行检查维保, 并制订一项 定期检查管理制度,包括日检、周检、月检、年检,对吊车进行动态 监测,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,及时处理,从而保障吊车械安全运行。
起重吊装“十不吊”规定:
1.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。
2.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。
3. 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。